安岳县“十二五”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安岳县“十二五”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 已由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资发改审批 [2013]3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岳县村镇供水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 ,招标人为 安岳县村镇供水管理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发改审批 [2013]33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812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岳县朝阳、千佛等乡镇;
2.2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兴建集中供水工程2处,东胜、高升等管网延伸工程4处,学校管网延伸工程18处及分散工程1861处,解决6.6731万农村居民以及4.4774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2.3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4 项目建设工期: 12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规范检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 施工3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其中:
施工标段1—朝阳自来水厂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厂、高位水池、至大堰、朝阳水库配水管道;
施工标段2—朝阳自来水厂高位水池至自治、驯龙配水管道、分散供水工程;
施工标段3--千佛集中供水站、拱桥乡红花集中供水站及东胜、乾龙、高升、农村学校管网延伸工程。
(备注:1、本工程零星分散、交通运输及施工环境较差;2、配水支管需根据资金情况安排施工;
3 、施工1标段中的取水浮坞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建造并提供相关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近5年完成2个及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 近3年已完成1个 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9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 CF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028-85569858 )。
4.2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财政局二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安岳县村镇供水管理总站
地 址:安岳县岳阳镇东井路54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028—24028219
传 真: 028—2452943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28-65013209
传 真: 028-65013209
2015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