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绍兴大坞岙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编号: CGSHZJ-2015-N00034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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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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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或上限单价
(元 /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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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金额或上限总价(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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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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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大坞岙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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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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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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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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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业废水)甲级资质;
4、投标单位拟派运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5、近五年内在投标活动中无违规行为。
6、完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必须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亲自参加开标现场会。②法定代表人应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登记内容一致,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有单位出具的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①~③项条件有任一项不符合的,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
四、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业废水)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4、拟派运营负责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至 2015 年 1月不少于 6个月的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5、投标保证金 84000元,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
6 、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请将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同时提交,且需提供原件核对。
注:投标人开标前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4 月 3 日 09:0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8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15 年 4 月 3 日 09:00 时在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 20号鼎盛时代大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8 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时(以保证金到户时间为准 )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绍兴银行营业部)。请用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交纳。
八、 招标公告发布: http://www.zjzfcg.gov.cn 和 http://www.sxztb.gov.cn
九、联系方式: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龚
小姐 0575-85127153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杨主任0575-85141229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