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J3ZC2015Z017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3日
1. 招标条件
黄山区汤口镇污水终端工程净化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 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农经【2013】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人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要的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黄山区汤口镇污水终端工程净化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采购污水净化处理设备(能力80吨/天)2套;污水净化处理设备(能力120吨/天)1套;污水净化处理设备(能力200吨/天)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1660000.00元。
2.2 招标范围:黄山区汤口镇污水终端工程净化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主要设备包括光伏发电系统、蓄电储能系统、曝气系统、微电脑控制主机、箱体、设备支架、生化填料、填料支架、格栅网、管路阀门、电缆及辅材、基础预埋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3 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环保设备制造商或供货代理商,且同时具备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距开标时间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1月30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200 万(含)以上类似污水净化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的业绩;
3.7 投标人(含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由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证明的开具时间应为招标公告期间);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03月13日至2015年04月01日,每日8: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上述要求到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大厅(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59-8512181。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山区招管局及黄山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等媒介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黄山区汤口镇
联 系 人:陈朝奎
电 话:0559-5564373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区广电大楼一楼
联 系 人:周玫玫 王虹
电 话:0559-8580033
8. 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2015 年0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