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滕州市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枣发改投资【2015】16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滕州市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采购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解决7.12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涉及羊庄、柴胡店、张汪等镇,实施管网延伸向农村供水工程,铺设各类管道约80公里。
3.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分2个标段。
标段6:铸铁管材采购;
标段7:PE管材采购。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标段6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是铸铁管材的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2013年以来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检测报告;具有省级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体系和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2标段7管材、管件采购标投标人要求必须是有生产PE管材管件能力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国标,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及经销(代理)商投标。
5. 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原件 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5年3月21日~3月25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滕州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0632-5691330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淑花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传真)
网 址: www.sl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