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就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1200吨/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公示期从2015年3月18日起至2015年3月24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1200吨/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
1)采购内容: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1200吨/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项目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
2)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1.46万元。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递交成果时间: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成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20套,并配合甲方完成可研报告修编评审工作。)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卫生)咨询甲级资质。
4) 具有参与大型垃圾综合处理工程(日处理垃圾量为1000吨项目的前期工作,如:咨询、规划等)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原件审核
5) 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原件(时间应包含公示之日)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1)项目必要性分析;2)工程规模的论证;3)项目厂址选择;4)工艺方案论证;5)工程方案设计;6)环境保护;7)劳动安全与卫生;8)消防;9)节能;10)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11)工程实施及进度安排;12)投资估算;13)经济分析;14)结论与建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以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为准。
二、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本项目拟供应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经完成中心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处理量规模为600吨/日)设计咨询前期服务工作,根据《中山市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三)保证原有采购服务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继续采购服务。采购人应当在市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前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将采购信息和拟定唯一供应商(或单一品牌产品)名称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公示,并接受供应商登记,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拟定供应商情况
1、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
四、报名登记时间、地址及方式:
1、报名登记时间:2015年3月18日起至2015年3月2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3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3、报名登记地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4、供应商报名登记方式: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不接受邮件及传真。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8822531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823015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383654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