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及第一给水加压泵站工程 已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为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及第一给水加压泵站工程 勘察 设计进行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及第一给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第二水厂位于机场至新密快速通道以南,滨河东路以北,枣梨路和枣庄路之间;第一给水加压泵站位于规划 S102 和梅河西路西北角区域内;
2.3 建设规模:第二水厂总规模 80 万 m3/d ,一期规模为 20 万 m3/d ;第一给水加压泵站规模为 10 万 m3/d ;
2.5 建设内容: 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包括净水厂工程和出厂配套管线工程。其中,净水厂工程包 括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和污泥处理工艺流程,以及相应的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和水厂总平面布置等。出厂水管线设二路,其中一路管径为 DN1000 ,总长 4.00km , DN800 总长 1.0km ;另一路 DN1200 ,总长 1.0km 。
第一给水加压泵站工程包含清水池、增压泵房、综合楼、加药间等。
2.6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勘察、设计
2.7 标段划分 : 2 个标段
第一标段:该项目勘察工程,包括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
第二标段:该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2.8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总工期 45 日历天。
第二标段:总工期 45 日历天,在签订合同后 5 天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后 10 天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 30 天提交施工图。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10 投标费用补助:无,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同类或以上规模厂区项目地质勘察工作。
3.2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 2009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 10 万 m3/d 规模左右的超滤膜自来水厂设计工作。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 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人(以在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报名登记的时间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同一单位可以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4. 电子注册与电子投标
4.1 本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http : //zb.hnicwx.com )进行电子化招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http://zb.hnicwx.com )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成为河南投资集团企业库正式会员并办理会员手续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 投标申请人电子注册及资质审验时间: 2015 年 3 月 18 日至 2015 年 3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2 : 00 时,下午 14 : 30 时至 17 :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4 电子注册审验地点: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到河南投资集团物配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段 29 号海特大厦 7 楼,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往东 200 米,兴业银行对面)进行资质审验,联系电话: 0371-55659855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至 2015 年 3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23 层 2310 室进行报名。
5.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第一标段)、 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第二标段);( 4 )参加投标报名的代表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其他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 )业绩证明资料。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二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 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由“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 PDF 电子版打印并装订,其内容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6.4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上传。
6.5 投标文件 ( 电子 / 纸质 ) 的上传 / 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上传 / 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农业路东段 29 号海特大厦 7 楼开标室)。
6.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电子 / 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无效。
6.7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文件全部拷入 U 盘并随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块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当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能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网 》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先生
地 址:郑州市四港联动大道与云港路蓝天花园 1101
电 话: 0371-565905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 0371-63940338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23 层 2310 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地址:郑州市四港联动大道与云港路蓝天花园 1101
电 话: 0371- 5659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