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海县广鹿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2013-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广鹿乡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小型装载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JBCG【2015】C009
二、项目名称:2013-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广鹿乡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小型装载机)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小型装载机4辆;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预算: 4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3、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或原国家经贸委国家汽车工业局批准有效期内的)特种车辆生产企业资质或省部级以上部门颁发相关车辆改装资质。
4、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被授权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至少一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经销授权、法人授权委托书、特种车辆生产或者改装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26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休息)在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岗区香炉礁小区香园街5号)。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4月9日9:00时~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一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4月9日9:1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采购人:长海县广鹿乡人民政府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丽萍 电话:0411-84613662 传真:0411-8461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