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水保水利局农村饮水工程用聚乙烯塑料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方山县水保水利局 农村饮水工程用聚乙烯塑料管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方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方山县水保水利局)的委托就农村饮水工程用聚乙烯塑料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FSCG-2015-03-A8 二、采购名称: 农村饮水工程用聚乙烯塑料管(含法兰)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 、本次公开招标共分一包 : 投标人须对整包进行投标(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 、采购范围包括 :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 、交货时间 : 生产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具体协商。 4 、交货地点 : 方山县水保水利局(指定地点)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国内注册,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附年度审计报告),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 、本次招标只接受专业生产商的投标,具有多年生产相同类型产品的经验,有良好的生产销售业绩,并具备相应的生产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持有国家及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投标设备材料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卫生许可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及各类资信证明。 4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必须是山西省水利厅的备案单位。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四、报名(领取标书)时须携带的资料 :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卫生许可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及产品生产销售业绩证明等。 (以上资料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 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时间:2015年 3 月 23 日至2015年 3 月 29 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 、地点: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院内) 六、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4 月 13 日 15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开标时间:2015年4月13日下午15点 2 、开标地点: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活动的废止 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活动废止。 九、 有关本项目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将通过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公布,请投标人关注。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招标人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0358-6021225或6022252 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