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后所镇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土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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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后所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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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纬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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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后所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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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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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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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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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5 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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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9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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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纬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东星小区一组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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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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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4-8969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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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代表持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曲靖经纬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东星小区一组团)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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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所镇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解决富源县后所镇4个村委会16个村民小组共计5354人和3215头牲畜饮水问题。工程涉及14件自流引水工程和1件提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6个取水池,15个调节池,16套净水设备,1412套取水终端设施,1个加压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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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3、业绩要求: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必须附相应合同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6、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人员(社会保险证明)且在招标及施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7、投标人为云南省省外企业的,应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