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GQ-20150324008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一期防洪治涝工程及东区治涝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二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估价为:422.06(万元),工期: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资料备案及结算工作完成止(日历天)。
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一期防洪治涝工程及东区治涝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48亿元,监理费暂估价为422.06万元(此金额包括设计监理费及施工监理费),采用下浮后系数形式报价。 (1) 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一期防洪治涝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仙桥水下游左岸防洪堤(上至东横六路,下接担杆山,防洪堤长1.8km)及排涝站(含水闸,规划排涝站装机容量3200kW)。投资估算约1.76亿元。(2) 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东区治涝工程包括对现有排水沟进行整治,形成东排渠、东支渠两条主要排水渠,新建东湖与排水渠连通。渠线北接秀才山东水库泄洪渠,向南平行武广高铁西侧布置,在德民路附近横穿武广高铁向东平行德民路汇入仙水桥,总长3.15km,东湖面积97.4亩。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200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监理工作内容: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一期防洪治涝工程及东区治涝工程设计阶段(除对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外,还包括两个水利工程间的统筹、协调工作及与周边工程施工标的协调工作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会分为3个施工标进行招标(一期防洪治涝工程防洪堤工程、一期防洪治涝工程排涝站工程、东区治涝工程),根据整个园区的总规划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分项规划,3个施工标招标及开工会分三个时间段分别进行,甚至会因此取消或长时间延迟施工标整体或部分的工程分项内容。针对此情况,特作出以下补充条款:
1、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内部分工程分项,并提前与监理人对已监理工程进行结算并终止合同;
2、如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内部分工程分项延期超过两年,发包人有权提前与监理人对已监理工程进行结算并终止合同;
3、如提前进行监理工程结算,监理报酬计算方法与支付办法仍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关办法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颁发的丙级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3.2.2 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为监理A级或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或者中国水利协会网站公布的为准。)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11年至今至少承接总投资一个1亿元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注:需提供有招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章或交易中心章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3.2.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中亏损年度最多不能超过1年。(须提供2011年度至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3.2.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工程师均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3.4.2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监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 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 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2 年3月至2015年2月。
3.5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3.6.1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2 2012年3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没有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不良记录(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及广东省水利厅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记录为准)。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3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03 月 31 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投标担保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000.00 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0.00 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04 月 07 日 上午 09 : 30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近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的安排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 2015 年 04 月 15 日 下午 3 : 00 。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随机定标会议时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近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10.其他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及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3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狄先生
电 话:13928851992
传 真:0763-2668863
地 址: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大楼5楼
邮 编:513042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22836711
2015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