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经济、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射阳县城市管理局经射发改投[2009]90号文件批准实施射阳县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二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已落实。现组织该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二期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1.2 项目名称:射阳县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监理。
1.3 项目地点:射阳港经济区境内(射阜淮公路东风桥东侧向北1500米)。
1.4 工程内容:垃圾填埋场防渗帷幕、土方开挖、HDPE防渗膜、场内道路施工等。
1.5 工程规模:库容量约51万立方米。
1.6 垃圾处理能力:380吨/日。
1.7 工程施工合同价:2258万元。
1.8 监理标段划分:上述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
1.9 监理工作内容:“三控、两管、一协调、安全监督”。
1.10 投标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1.11 招标控制价:不高于射财专[2010]21号文件规定标准。
1.12 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1.13 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4月
1.14 计划施工工期:210天
1.15 保修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1.3 监理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总监1人,专监不少于2人。确保此5人在施工期间在岗在位】,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1.4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专业国监资格,年龄60周岁以内;
1.5 专监中至少有1名具有 安装专业 省监及以上资格,1名具有市政专业省监及以上资格;
1.6 监理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监理员资格证书;
1.7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 、监理组所有成员应全部在岗在位。该项目总监和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监理工作。所有监理人员与招标人签订诚信协议,若不能在岗在位或其它不诚信行为,将被网上公示和经济处罚。招标人将在施工期间对监理项目组成员实行(指纹)考勤,并按出勤率计算监理费用。若中标人的项目组成员属“挂证”人员或其他原因不能在岗在位,将被取消监理资格。若拟申请人不满足上述,或不接受上述,请放弃申请或投标。
4 、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
4.1 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 元;
4.2 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诚信金专户”。
5 、 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 、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6.1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办法;
6.2 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最高费率),高于最高限价(最高费率)的投标为废标;
6.3 求出通过评审投标的投标报价平均数(平均费率)。当通过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6.4 确定通过评审,低于且最接近于上述平均数(平均费率)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通过评审,低于有效报价平均数(平均费率)且次接近有效报价平均数(平均费率)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6.5 若通过评审,低于有效报价平均数(平均费率)只有一个时,确定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通过评审,高于有效报价平均数(平均费率)且最接近有效报价平均数(平均费率)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6.6 当出现投标报价(费率)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报价相同投标人的定标排序。
7 、投标报名
7.1 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6日 至 2015年4月1 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30(星期假日除外)
7.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7.3 投标报名材料
7.4 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7.5 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8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另行通知。
9 、公告发布时间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东路8号
联系人:华茂贵 施亚平
联系电话:0515—82333089 0515-8239308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