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招标人:云南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0702-1540CITC2728
1. 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获得一笔赠款,用于支付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环境管理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赠款用于支付昆明示范项目(东郊厂/ 空港厂/ 西山厂)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云南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范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环境管理项目昆明示范项目活性炭、石灰给料称重计量装置采购。均含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与供货相关的伴随服务。
上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0-60天。用户的水、电、网络等条件已具备。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自2015年3月24日起,每日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查阅招标文件。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1)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2)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厂家或全国总代有效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过去3年(2011-2013)平均年营业额最低为:200万元;(4)投标人在过去5年内(以开标时间为准)作为主要供应商圆满完成类似合同(价值、性质和复杂程度相似)2个及以上,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5)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额度(要求具有贷款审批权限的分、支银行出具的受信额度通知书或银行存款证明)应不少于: 46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交货验收复印件、买方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成功履约的证明文件。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8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或电汇到账户。招标文件将在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红星广场8栋7楼发售,联系人为彭琴,如需邮寄每份加收人民币200元的邮寄快件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等情形概不负责。
7.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5年4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 2015年4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的金额为:1.8万元。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兴融支行
8. 本投标邀请函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地址一:招标文件查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红星广场8栋7楼,联系人:沈先生、杨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871-63572561 / 010-63348996
地址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红星广场8栋7楼,联系人:沈先生、杨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871-63572561/ 010-63348996
地址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红星广场8栋7楼会议室。
地址四:开标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红星广场8栋7楼会议室。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