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选择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三门县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选择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三门县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选择代理项目
2 、项目编号:三招代[2015]-803号
3 、项目内容:管材、塑料检查井和玻璃钢化粪池招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注册地在浙江省内乙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2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代理过管材招标代理业务(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合同、初步设计批文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招标代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管材招标代理业务(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合同、初步设计批文、中标通知书,如项目负责人不能在代理合同上体现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要求原件)。
3 、投标人自
4 、企业必须在三门县阳光中介网备案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二(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罗振华 (0576-8332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