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蒲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经蒲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BOT特许经营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招标编号:ZDJY15-012G)。经蒲城县人民政府授权,蒲城县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 蒲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地点:蒲城县。
1.3 项目规模:
本项目设计规模为生活垃圾500t/d(一期)的设计原则即:2*250t/d(18.25万吨/年)垃圾焚烧处理线及1*N7.5MW汽轮发电机组;最终达到日处理生活垃圾量1000t/d(二期)的规模;采用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总投资约人民币2.53亿元(不含厂外进厂道路及厂外排水管线),总占地约100亩;各类污染物排放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限值及本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其他标准要求。
1.4 招标内容和范围:
招标内容为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2年)。
招标范围包括:
(1) 蒲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固化车间和渗滤液处理系统主体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其中建设规模为500t/d;
(2) 主要工艺系统、附属生产工程及厂外接入系统、;
(3)本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4)本项目的移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近三年(2012-2014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为本项目所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具有BOT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发电项目(其焚烧工艺中的炉型为机械炉排炉)的业绩。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
2.2 投标人应无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2.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
2.4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至少具备一个以BOT形式投资建设、其单项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到500吨/天及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项目经验和业绩。
2.5项目经理需有管理类似项目的业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业绩相关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二份)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3 月26日上午9:00时—2015年4月3日下午16:30时。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项目初步科研报告1000元,售后不退;
3.3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友谊西路476号办公楼7层716室;
3.4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5年4月17日 下午14:30 ,开标地点为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3.5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友谊西路476号6楼会议室。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友谊西路476号办公楼6层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查登记。逾期递交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6.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蒲城县市容管理局
地 址: 蒲城县东风街与漫泉路十字东北角
联 系 人:李西录 联系电话:0913-333110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476号6层
联 系 人:姚俊娟、李勇 联系电话:029-88479011、1899121738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