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44040120150331180S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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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贵头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贵头村 |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 | 单位性质 | 行政管理 |
联系人 | 张 健 | 联系电话 | 5522236 |
招标内容规模 | 该项目为贵头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一层垃圾压缩中转站和二层值班室各1座,总建筑基底面积为323.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91.65平方米(其中中转站建筑面积为256.56平方米,值班室建筑面积为135.09平方米),中转站的建筑高度为5.85米,值班室的建筑高度为6.65米。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
项目来源 | 招标办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项目类别 | 房建 | 招标类别 | 施工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直接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1,289,755.89元 |
报价上限 | 1166780.30元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0≤投标报价偏离值≤[10]% |
完成时间要求 | 6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分类 | 小额网上交易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特级资质除外)。 2、广东省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7、投标人需在中标后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废除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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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 | 2.35万元 | 投标保证金方式 | 银行转帐 |
投标确认截止时间 | 2015-04-23 16:30 前 | ||
资格审查资料 | 1、网上投标 | ||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
地址:
价格: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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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4-01 08:30 前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王小珊 | 联系电话 | 5508113、13928043088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2538803 |
交易中心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