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木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红科至垃圾填埋场段公路)
( 项目名称 )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木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红科至垃圾填埋场段公路) ( 项目名称 )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川发改投资 [2010]108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自来水厂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内需项目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自来水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 [2010]108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11222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木里县乔瓦镇
2.2 建设规模: 木里县红科至垃圾填埋场段公路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分为 1 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 0-5 )年已完成不少于 1 ( 0-3 )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7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 年 4 月1 3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 CFCA 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028-85569858 )。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 (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自来水厂
地址: 木里藏族自治县自来水厂
邮编: /
联系人: 何正华
电话: 08346522063
传真: 08346522063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 11 号 1 栋 1 单元 18 层 1 、 2 号
邮编: 610019
联系人: 兰先生
电话: 0834-3233338
传真: 0834-323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