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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南路(鹅坑桥转盘至东郊客运枢纽站)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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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4-09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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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信息
公告号:
4406022015040800112
工程编码:
4406022015040800112
工程名称:
陵南路(鹅坑桥转盘至东郊客运枢纽站)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
建设单位: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联系人:
钟工、黄工
电话:
0751-6919912、0751-6919932
招标分类:
设计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
本工程属于城市交通性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综合管沟工程等,项目起于鹅坑桥转盘,止于东郊客运枢纽站,与国道323、东环线相接。工程全长约5253.863米,道路红线宽30米,总投资约17216.6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556.34万元,监理费约259.9万元,工程建安费约12362.78万元,其他4037.58万元。
总投资: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合计约556.34万元。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
工期:
70个日历天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5-4-16 9: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5-4-22 16:00:00
报名地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戴工,潘工
招标代理单位电话:
0751-8298348,13420511501,18318460526
详细信息介绍

陵南路(鹅坑桥转盘至东郊客运枢纽站)改造

工程 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名称 : 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 招标单位名称 :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市发改资[2015]1号、韶市发改招核[2015]1号)

4、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 陵南路(鹅坑桥转盘至东郊客运枢纽站)改造工程项目

6、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地形图修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仅作为控制限额设计的依据,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和现场服务 。

7、 建设规模 : 本工程 属于城市交通性主干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综合管沟工程等,项目起于鹅坑桥转盘,止于东郊客运枢纽站,与国道323、东环线 相接 。工程全长约5253.863米,道路红线宽30米,总投资约17216.6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556.34万元,监理费约259.9万元,工程建安费约12362.78万元,其他4037.58万元。

8、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市财政投资解决

9、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

10、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 70 个日历天

11、 招标项目预计投资: 本次招标勘察 、 设计费合计约 556.34 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委托报名人须持单位介绍信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介绍信应单独递交,不装订进报名资料)。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其他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1]点条件:

[1]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勘察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乙 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联合体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必须以设计方为牵头人(即联合体的投标主体,所有投标资料须盖投标主体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2、 投标 人 拟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必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道路)专业高级 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 人 拟 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 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 各专业负责人 专业 指下列专业: 测量、岩土、 道路、 桥梁、 给排水、电气、 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造价等。

2.3、韶关市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到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中标人若在韶关市无固定服务场所和固定专业负责人的,则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需完成驻韶固定办公场所办理和安排固定项目负责人驻韶办公,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作放弃中标权处理,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4、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 开标前 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申请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 投标文件 中。

3、 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当天提供报名资料。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 在 报名 时须提交 以下报名资料一式二份(注:“报名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组成联合体时指牵头人):

(1)、封面;

(2)、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 ) ;

(3)、 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 ) ;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 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 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

(6)、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 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7)、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一,其中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 每页加盖 投标人 法人公章(组成联合体时指牵头人) ,若未按要求编辑、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6、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少于3家,重新组织招标;多于3家(含3家) 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7、投标人报名即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等资料 押金每套2000元,定标后,各投标单位交来完好资料后退还押金(中标人不退)。

三、 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

①韶关市人民政府 门户 网( http://www.shaoguan.gov.cn ) ;

②韶关市建设 与房地产 信息网( http://www.sgjsj.gov.cn ) ;

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

④民营经济报 。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5年 4 月 9 、 10 、 13 、 14 、 15 日

2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和资料)

2015年 4 月 16 、 17 、 20 、 21 、 22 日

上午9:00 ~ 11:00 ,下午 14:30 ~ 16:0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3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5年 4 月 27 日,上午 12:00 前

投标人将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5年 5 月 12 日,上午 9:00 ~ 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5

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6

招标人、联系方法

招标 单位: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联 系 人: 钟工、黄工

联系电话: 0751-6919912、0751-6919932

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 戴工,潘工

联系 电话: 0751-8298348,13420511501,18318460526

传 真: 0751-8298348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正式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正式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时间从所有正式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招 标 人: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3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 牵头人 (单位名称) 除负责本协议第2条的工作外,还负责承担全部工程的设计部分工作;联合体成员 (单位名称)__ _承担勘察部分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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