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2015年度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供水工程、环卫和河道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S2015040070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2015年度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供水工程、环卫和河道整治工程监理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兴市
2.2 工程规模:约2.4亿元(项目实际投资可能有较大出入,最终以业主确定的数量为准,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资规模的不确定性)
2.3 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一标段:环科园、新街、开发区、芳桥、宜城的所有供水、雨水、污水、环卫、河道整治等公用工程监理, 为 2015 年度实施的供水、污水、雨水、环卫、河道整治工程等全过程监理,总投资约1.2亿元(项目实际投资可能有较大出入,最终以业主确定的数量为准,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资规模的不确定性) ; 二标段:除一标段外所有地区的供水、雨水、污水、环卫、河道整治等公用工程, 为 2015 年度实施的供水、污水、雨水、环卫、河道整治工程等全过程监理,总投资约1.2亿元(项目实际投资可能有较大出入,最终以业主确定的数量为准,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资规模的不确定性)。
2.4 监理服务期:合同时间从中标之日起到 2016年5月31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250万元;二标段约250万元(由于项目实际投资可能有较大出入,相应的每标段的合同估算价也可能出入较大,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资规模的不确定性)。
2.5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2015年度 环科园、新街、开发区、芳桥、宜城的 所有供水、污水、雨水、环卫、河 道整治等公用工程监理; 二标段:2015年度除一标段外所有地区的供水、雨水、污水、环卫、河道整治等公用工程,所有供水、污水、雨水、环卫、河道整治等公用工程监理
2.6 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江苏省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江苏省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具有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证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建工程;
3.10 其它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先评一标段后评二标段,已中一标段的投标人不参与二标段的评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本公告后附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同时投标 2 个标段 400 元,在开标签到时收取。
4.2 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1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 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总监的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④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的身份证明和 2015 年1月至3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⑥授权委托书⑦投标保证金票据。
6. 合同款支付
1 、月监理费进度款按以下公式计算:月监理费进度款=投标人的中标监理比率*工程实际月进度款*60%;
2 、最终监理费总价按工程最终审计的决算审计(核)价为计价基础,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监理费总价的80%;
3 、待竣工总验收手续办齐、技术资料归档后付至总价的95%、余款到缺陷责任期结束付清。
7.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8. 其他
8.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 投标项目总监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4 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发(2008)243号)作出相应处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 年 4 月 7 日 至 2015 年 4 月 13 日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5号
邮 编: 214206
联 系 人: 蒋益锋
招 标 人: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927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孙欢
电 话: 0510-8019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