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饮水安全工程已经新发改农经【2013】879号文批准建设,塔城市二工镇乌宗拉尕什村等四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塔地发改农经[2015]3号文批准建设,塔城市也门勒乡五井村等七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塔地发改农经[2014]40号文批准建设,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塔城市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于2015年4月10日进行招标,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失败,现对第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塔城市二工镇乌宗拉尕什村等四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失败,现对第二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塔城市也门勒乡五井村等七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二标段招标失败,现对第一、二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区位于塔城市东南21公里处,东经87°41′,北纬46°45′。供水规模为675.86m 3 /日,工程类型Ⅳ型。主要建筑物4级,次要建筑物5级。该工程主要由水厂一座、输配水管网、管线建筑物组成。
塔城市二工镇乌宗拉尕什村等四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区位于塔城市附近,包括满城村、左公祠村、喀拉苏村、乌宗拉尕什村。工程规模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IV型,主要建筑物4级,次要建筑物5级。
塔城市也门勒乡五井村等七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区主要包括也门勒乡的哈拉尕什村、加尔苏村、泉水村、五井村、阿克塔木村等5个行政村。水源为井水,通过抽取井水至水塔供水到户的供水方式。该工程总供水量为517.92m 3 /日,工程类型Ⅳ型。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饮水安全工程:一标段为新凿供水管井一眼(井深120米、井径325毫米)及水厂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架设1.5km10KV供电线路。
塔城市二工镇乌宗拉尕什村等四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标段为喀拉苏村及乌宗拉尕什村水厂管线及配套建筑物。
塔城市也门勒乡五井村等七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标段为取水构筑物;二标段为水厂工程。
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饮水安全工程一标段发包价格为 32.6650 万元(含预留金);塔城市二工镇乌宗拉尕什村等四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标段发包价格为 97.42295 万元(含预留金);塔城市也门勒乡五井村等七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标段发包价格为 59.2967 万元(含预留金),二标段发包价格为 100.8703 万元(含预留金),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饮水安全工程一标段要求具备凿井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塔城市二工镇乌宗拉尕什村等四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标段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塔城市也门勒乡五井村等七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标段要求具备凿井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二标段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4.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5 月 4 日至 2015 年 5 月 8 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 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14 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 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及《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城市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北路6号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93号七一酱园高层B座1512室
联系人:谢伟杰 联系人:孙飞飞
电 话:18935808867 电 话:15099678520
固 话:0901-6234889 电话:(传真)0991-5843311
传 真:0901-6265615
时 间: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