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5aa150052-001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高新区 |
工程名称 |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
工程地点 | 邢台经济开发区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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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32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条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建设局窗口 | ||
联系人 | 李慧谱 | 联系方式 | 13171955090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5-04-29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5-05-06 17: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04-29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05-06 17: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建设局窗口 | ||
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人: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项目名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一标段 编号:HTDL-2015-03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邢开经项字【2015】30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现对该工程项目的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沙河城镇北张庄村 2.2建设规模:北张庄村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为:砖砌简易泵房、砖砌化粪池、砖砌蓄水池及布(出)水井、湿地、工艺管道及街道排水等。 2.3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2.4 合同估算价232万元人民币。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建筑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提供相关证书)。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手册》(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无需提供,提供相关证书即可)、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后,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到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建设局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慧谱 电话:13171955090 4.1.1资质证书原件 4.1.2营业执照原件 4.1.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4.1.5安全生产许可证 4.1.6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 4.1.7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4.1.8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地级市清欠办出具证明) 4.1.9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建筑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除外) 4.1.10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受贿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 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刘金茹、王旭、李慧谱、王媛媛,其中李慧谱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康玉君 电话:0319-3636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慧谱 电话:13171955090 招标监察部:魏子伟 电话:152975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