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污水管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会同县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污水管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 政府 采购编号: HTZCGKZB2015-014 , 采购中心编号: HTZC2015019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 格 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 项目名称: 会同县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污水管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二 、 政府 采购编号: HTZCGKZB2015-0 14 采购中心编号: HTZC20150 19
三 、 采购项目预算: 壹 佰 柒拾 万元整
四 、用途、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A、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B、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中1-6项提供副本原件用于验证):
1、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等级证书
2、有效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
3、已经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质量体系认证书;
5、环境体系认证书;
6、产品检测合格证书,具有最新的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合法检测报告;
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逐页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单位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8、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保险)证明材料;
(1)单位社保登记证(已年检)复印件,授权书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法人单位授权给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投标,同时本项目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起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 ,每日上午 8: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明材料到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县行政中心B区1楼)索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2) 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 会同县行政中心B区6楼会议室 公开开标,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索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会同县林城镇林城大道
电话: 13974534723 联系人: 佘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会同县行政中心B区1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45-885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