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535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烦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附属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2013]17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国债及县财政投资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娄烦县盖家庄乡仙沟村东1500米处的木瓜沟,日处理生活垃圾150吨,填埋场一期库容为5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8年,厂区内热力管线、给排水、电气、厂区配套及渗滤液处理车间土建、大门、绿化等;投资额约185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起止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或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
6.投标人登记报名时,须携带下述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规费证原件及复印件;
8)、同类型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出示上述证书、证件的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本次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7、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太原市旱西关街15号三桥大厦会议室。
8、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西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13934119470
娄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51-5322440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联络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
联系人:张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138345922307882313
传真:0351-7882318
邮编:030012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标书款和服务费)
银行帐号:75340188000035793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市亲贤支行
汇入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投标保证金)
银行帐号:3519000253101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汇入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备注:
1、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 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 联系人:王伟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