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P5152020
发布日期:2015 年 5月27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广德县污水处理厂18T/D污泥干化处理BOT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广德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内
2、招标范围: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就广德县污水处理厂18T/D污泥干化处理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和谨慎运行惯例,负责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广德县污水处理厂18T/D污泥干化处理BOT项目,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独家进行污泥干化处理业务,并收取污泥干化处理服务费。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中标人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广德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并保证其在移交时处于正常运行、正常磨损状态。
本次招标包括与广德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广德县污水处理厂18吨/天污泥干化处理BOT项目,建设内容为:18吨/天(折合含水率8 0%),配备压滤机:1台(单台额定处理量20吨/天)。建设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需由中标人投资的金额约为500万元。中标人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并正常运营。BOT项目具体条款将在招标文件中披露。BOT项目的中标人直接签署BOT协议并实施建设。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自2011年以来、投资人建设及运营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应不少于1个,累计规模不低于日处理污水3万吨。
四、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特别提示:由于此次广德县污水处理厂18T/D污泥干化处理项目拟建于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内,污泥干化设备车间利用原有脱泥机房。建设过程以及其后干化运营中涉及到的水、电、路和场地等所有建设运营要素均利用原有污水处理厂内的配套设施,招标人不另行为此次招标提供以上配套设施。为今后能正常建设和运营,此次投标,除原污水处理厂运营人外,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与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就此次项目建设及运营利用原厂内配套设施的相关意向协议,且该项费用须列入此次投标的运营成本,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含建设期),期限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中标人确定后,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与其正式签定《特许经营协议》、《污泥干化处理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
5、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使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 2015 年5月31 日(北京时间)止
2、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用非会员制网上报名。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可登陆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咨询电话:0563-6976257,联系人:熊工、骆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诚信保证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
2、投标人须在 2015 年 6月 1 2日16时30分前将上述金额共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至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德支行,账号:176728740582)。
注: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诚信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者未打入指定账号的视为没有提交,投标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6月19日 09时00分,地点为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者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招投标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地址:广德县新城区兰馨大厦7楼
联系人:张苏锟
电话:138563501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县茗桂小区D5幢
联系人:王超
电话:13956599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