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XTD20150610-1
1、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土方、导流排气井、导流管、防渗系统)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4]351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土方、导流排气井、导流管、防渗系统)
工程建设地点:塔城市中心区以东11公里、塔额公路以北2公里处,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
建设规模:扩建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80吨/日
本次招标内容:
一、土方、导流排气井、导流管工程;包括:1、垃圾坝土方(锚固沟);2、导流排气井;3、导流管;4、场地粗砂垫层;5、卵石导流层;6、粘土防渗层;工程造价:暂定1137万元;
二、防渗系统工程;包括:1、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2、三维复合排水网;3、土工布;工程造价:暂定124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5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5年10月30日 工期(日历天): 113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监理资质要求: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3)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土建、设备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5日(每天10:3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建华 联系电话:0901-6666345
报名联系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0901—6227170
2015 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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