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姚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线工程K0+00 ~K7+000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安市姚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线工程 K0+00 ~ K7+000 段 已由 延安市发改委 以 延发改[2012]744 号 和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延经开经发【2013 】 10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安市污水处理厂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 中省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柳烟路大桥附近至姚店污水处理厂,管材采用HDPE增强中空壁缠绕管,干管DN1200长7km;支管DN500长283m;支管DN400长8m;¢1800圆形非标钢筋砼检查井81座;1200*1200方形标准钢筋混凝土检查井7座,1000*1000方形标准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座。概算投资5534.50万元。施工、监理各设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3 、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
3.2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省级注册或国家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及本人身份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5 年 6 月 17 日至2015年 6 月 21 日到延安市马家湾小区(三区)2号楼5单元50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工本费 500 元,售后不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26 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地点同上。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单位: 延安市污水处理厂
7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佳乐 电话:0911-8210515
8 、监督单位: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监察室 联系人:王莉 电话:0911-8258583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三秦都市报》、《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延安建设规划网》和《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