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绿化工程(一标段)招标人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七塘村大张坡
要求工期: 90 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以及绿化工程两年期养护(含浇水、除草、修剪、施肥、打药等日常维护)。
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6 日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30分至 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5 楼508 室(南宁市纬武路165 号 ,联系电话:0771-2851243)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持以下资料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③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④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⑤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5年4月份至2015年6月份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⑥投标单位在报名前须取得人民检察机关出具施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以上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否则不予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7 月 6 日至2015年 7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联系电话: 0771-2851243 )购买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 月 27 日 9时00分,地点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南宁市纬武路 165 号)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6—1号东方国际商务港B座1008号
联 系 人:王雄
电 话:0771—5784875
传 真:0771_—571818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廖工
电 话:0771-2851243
传 真:0771-2846035
招标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