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NZPZX-20150705
一、招标条件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代理其靖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设计项目。本项目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靖招办核 [2015]34号核准公开招标方式,资金来源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靖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靖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设计 ,项目规模为 150吨 /天, 直接工程 费用 约 8000万元;
设计内容含: a、焚烧车间主厂房设计; b、灰渣填埋场设计; c、调节池及渗沥液处理厂设计; d、办公用房及其他辅助设施
2.4、招标范围:靖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设计。
三、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3.1、要求资质等级: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环境卫生工程 )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购买近半年( 2015年 1月 -6月)的社保证明;
3.3、投标申请人需要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
5、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6、湖南省外企业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须在投标报名前按 “湘勘设协字 [2011]23号文件 ”要求到湖南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 B座 606室进行验证。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 18楼 1806室);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项目设计负责人近半年社保证明;( 6)省外企业入湘验证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二套,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资料不齐、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关键内容有涂改或模糊,超过报名时间的将被拒绝报名。
五、其他
5.1、设计费补偿方式:本次招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不给予任何设计费用补偿。
5.2、投标报名结束后,将对各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若有弄虚作假或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745-25736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0745-223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