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5-10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 兰溪市马涧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Ⅲ、Ⅳ标(施工) 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马涧镇的 5 个村的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 的砼路面拆除及修复, PVC 管、 HDPE 管铺设,检查井、厌氧池、生态湿地及格栅井等 。
Ⅲ标 :西汤村、溪源村,工程造价约 330 万元。
Ⅳ标 :横坑村、塘上村、塘下村,工程造价约 310 万元。
二、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市政工程建造师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合同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本投标企业的社保交纳清单) ,根据兰政办发 [2015]37 号文件规定,在 2014 年兰溪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中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2015 年 7 月 24 日 下午 5 : 00 时前 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 160 号七楼)。
五、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
1 、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企业 “ 三类人员 ” 证书;
4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
5 、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建造师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交纳清单;
6 、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六、 允许报名单位参与每个标段的报名及投标,但一个建造师只能中一个标段。
联 系 人 : 胡女士 章女士
联系电话 : 13858989890 ( 689890 ) 15024513728 ( 667728 ) 0579-88889008
兰溪市马涧镇人民政府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