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蓝海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民政府自来水提水设备系统工程(LHZX2016-041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民政府自来水提水设备系统工程 一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设备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且无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业绩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16年05月16日起至2016年05月20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沙河口区景山巷46#1层1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6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瓦房店市西长春路昌盛经典2期143-44公建会议室(递交时间为2016年06月06日13:00至13:30)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本项目财政预算为150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财政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蓝海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沙河口区景山巷46#1层1号
项目联系人:徐景越 李虹杰
联系电话:0411-88802022
传 真:0411-88802022(自动)
银行及帐号:平安银行大连花园广场支行110147672420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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