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首都机场战略环境监测”项目进行比选。
一、比选内容:“首都机场战略环境监测”项目
二、合格服务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服务商的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4、服务商须具有战略环境研究类项目经验,须提供近5年(含5年)从事过战略环境研究类的合同复印件。
5、服务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3年(含3年)以上战略环境研究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服务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7、中选应答厂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8、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三、本次比选采用综合打分法。
四、发公告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20日(北京时间)。
五、报名时间及领取比选文件: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5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3:30分-16:30分(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11室
六、报名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10-64507155
七、领取文件联系人:卜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07158
传真:010-64507284
电子邮件:bujian@bcia.com.cn
八、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9:00点(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九、比选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9:00点(北京时间)。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详细地点待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一、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3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备注:以上时间根据文件审批情况进行调整)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