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垃圾转运和处置单位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5-1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办法,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垃圾转运和处置单位环境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NBGD-20161052F |
二、项目概况: | 废水、废气、噪声和重金属的监测。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实验室。 2.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且检测能力包含此次所需检测项目。 2.3.具备类似检测项目的检测业绩。 2.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报名时需随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5月20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标书售价为:每份 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740000203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楼财务室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6月07日13时30分 |
七、投标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 |
八、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07日13时30分 |
九、开标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 |
十、其他事项: | 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
采购单位: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7190190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为农、李骁翔、张芝燕 联系电话:87317830 传真:87317660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20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