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2016年05月11日 赤峰市元宝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元财购准字(电子)[2015]333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资质,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能够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生产制造企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能够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合法供应商或其他社会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原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6年05月12日至2016年05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更正为 2016年05月12日至2016年05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 3、原公告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03日 上午 9:00,更正为 2016年06月14日 上午 9:00。 4、原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3日 上午 9:00,更正为 2016年06月14日 上午 9:0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6年0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