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委托,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6年市政雨污水井警示杆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货物、服务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SZB-SXSCG-S16096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 |
市政雨污水井警示杆 | 1批 | 50万元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日期: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6月5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地点: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
3.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6年6月5日下午17:00前到达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4609900033043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6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6日上午10:00在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视同放弃监督权利、认可招标结果。
十、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1101-1)。
(4)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571-89898772。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
联系人:赵梓涵
电话:0571-87666115
传真:0571-8766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