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十环函〔2015〕472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丹江口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均州咨询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丹江口市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丹江口市盐池河镇、习家店镇、三官殿办事处、浪河镇、丁家营镇、均县镇、丹赵路办事处、六里坪镇、蒿坪镇、石鼓镇、牛河林区管理区、龙山镇、凉水河镇、土关垭镇、官山镇、白杨坪林业开发区、大沟林业开发区、新港开发管理区等18个乡镇,147个村庄。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综合整治施工内容为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和资源回收中心等,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投资总金额约6746.98万元。
2.4工期要求:每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三年内的运营维修等内容,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及三年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服务。为保证项目实施方案的准确和完善,投标人报名后可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相关数据。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下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第一标段:建设地点:丹江口市均县镇、大沟林业开发区、习家店镇、蒿坪镇、石鼓镇、凉水河镇,投资金额约3405.9万元。
第二标段:建设地点:牛河林区管理区、土关垭镇、盐池河镇、白杨坪林业开发区、三官殿办事处、丹赵路办事处、新港开发管理区、浪河镇、丁家营镇、六里坪镇、官山镇、龙山镇,投资金额约3341.08万元。
3.1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三项农村环境整治施工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3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能够对后期运行维护工作中采用零电耗、无动力技术、后期维护费用低及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做出承诺。
3.5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凡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委派授权代理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并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7本项目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办理成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后,于2016年5月17日08:00时至2016年5月23日24:00时止,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系统的“报名内容”里面填写上公司名称及联系电话及所报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个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彩色扫描件无效】。
注: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还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09时00分止,地点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评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djk.com.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丹江口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丹江口市右岸武当大道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719-5239022
招 标 机 构: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均州咨询分公司
地址:丹江口市丹江大道77号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719-5905185
网址: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djk.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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