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工业园区道路工程邀请公告
项目编号:SDSS20160415-HZ007
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工业园区道路工程,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开发区建设局,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择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开发区工业园区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菏泽市开发区;
2.3建设内容
(一)道路与排水工程
①南昌路(渤海路-铁路)
②福州路(渤海路-规划路)
③康庄东路(振兴路~桂陵路)
(二)洙水河南路道路与污水工程
2.4招标范围: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暂定120 日历天
2.7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类似工程经验,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发布,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拾万元人民币
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企业基本帐户于2016年06月05日16时前汇款或转账至: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菏泽开发区支行;
帐 号:211727780621;
禁止投标企业以汇票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时到账以银行出具的“汇兑支付来帐凭证”为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最迟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于2016年05月23日17时30分前与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领取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未领取者不具备参与该项目资格。
请将疑问在自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会议举行时间:2016年06月06日09时00分;
地点: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大厦十楼)
11.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开发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 | 地 址: 菏泽市长江东路大鹤物流园内 |
联系人:许女士 | 联系人:王女士 |
电 话:18705300021 | 电 话:0530-5168611 13605306361 2016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