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海门市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海门临江新玲珑湖水质净化(一期)项目,预算金额为300万元,供应商拟定为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理由如下:
为了构建稳定健康的玲珑湖水生态系统,确保水体维持“水面清、水质好、水体活、水色透”的状态,玲珑湖水质净化(一期)项目拟采用水体生态修复方法结合水草模块及水下悬空种植方法使水生态系统得以快速恢复,水质明显改善,景观效果大幅提升。该法是一种生态、低碳、环保、自然、经济的自然生态方法,所涉及的授权发明专利为:用于水下生态修复的水草培养模块(专利号:ZL201120214418.4);水下生态修复中的水草水下悬空种植方法及水草悬床装置(专利号:ZL201110170478.5)。以上两项专利均为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独家所有,目前并未授权予任何其他单位使用。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GF201531000462)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沪环协资证字2013第【169】号)、上海市重合同守信用AAA级单位(NO.SJS20150030)获得GB/T 19001-2008idt ISO 9001:2008、GB/T 50430-2007、GB/T 24001-2004idt ISO 14001:2004认证。海门市临江新区实施海门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一、二期净化水质项目,也由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治理,生态修复后水质指标可达预期目标,并已通过第三方水质监测。
为了保证该项目的水体治理进程及效果,经专家论证,专家一致建议由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来承担该项工程施工。
论证专家
1、姓名: 陈荷生职称:教授级高工 工作单位:水利部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2、姓名: 郭慧光职称: 教授级高工 工作单位:云南省环科院、中国环境学会常务理事
3、姓名: 汪松年职称: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工作单位:上海市水务局、海洋局科技委顾问,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兼职教授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2016年5月23日下午5: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海门市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采购单位:海门市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沈燕艳联系电话:15951332815
海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郁科长 联系电话:0513--8210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