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地块回迁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及工程咨询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地块回迁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及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QH-ZB-2016188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地块回迁住宅建设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车管发[2016]3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及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地块回迁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及工程咨询。
2.2项目概况:规划用地面积5.4979公顷,容积率<1.6,建筑物控制高度<100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并依据相关规范规定,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
2.3项目位置:规划二路以南。
2.4招标范围: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地块回迁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及工程咨询,包括本项目主体工程及所有配套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管网综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完成全部内容,并提交所有成果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应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报告)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21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张迪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 2016年5月17日
版权所有: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吉ICP备05002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