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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43298X/2016-00073 | 综合计划科 | 关于骏升科技(扬州)有限公司新建P+R车间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批复 | 2016年5月17日 | 宝环验〔2016〕22号 |
骏升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你公司《新建P+R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16年5月9日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宝应县汜水镇工业园区骏升路1号,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9300平方米(其中P+R车间2300平方米,仓储中心27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的5%。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骏升科技(扬州)有限公司新建P+R车间项目于2015年10月由宝应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完成环评报告表的编制,于2016年4月获我局审批(宝环审批〔2016〕43号),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扩建后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水帘废水经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喷涂和镭雕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采用“导入水帘+活性炭吸附”及水浴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消声、密闭等措施。
(四)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规范建成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漆渣、废活性炭交由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漆桶由供应厂家回收。
(五)各类排污口的设置均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验收监测结论
宝应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骏升科技(扬州)有限公司新建P+R车间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宝环监验〔2016〕026号)表明:
(一)废水:厂区污水总排放口pH值、CODCr、SS、氨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二)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点(N1~N8)昼间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
(三)废气:P+R生产线废气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GB12/524-2014)表2中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结合现场检查情况,骏升科技(扬州)有限公司新建P+R车间项目验收合格。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构,规范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2、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做到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宝应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