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纳雍县曙光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施采购
- 2、项目编号:NYZC-2016XJ-10
- 3、项目序列号:NYZC-2016XJ-10
- 4、项目联系人:张股长
- 5、项目联系电话:0857-3524458
- 6、采购方式: 询价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垃圾车1辆、移动式垃圾箱4个、垃圾桶300个,总共一个包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493,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纳雍县曙光乡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开标现场提供资质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技术和能力;3、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为法人参会);被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及法人代表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竞价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2)特殊资格要求
一、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退还,复印件留档。※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不接受其他资料形式的报名。二、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纳雍县政务中心招投标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将资质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2654864082@qq.com),初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档。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5-17 08:30:00至2016-05-19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发送
- (4)投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5-20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5-20 09:30:00
- 12、开标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5-17 08:30:00至2016-05-19 17: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汇付到本中心指定账户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纳雍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开户银行: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贸街分社
- 帐 号:2812010201201100011356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纳雍县曙光乡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纳雍县曙光乡
- 项目联系人: 王剑锋
- 联系电话: 15085337536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地址: 纳雍县雍熙镇环城路(温州大酒店旁)
- 项目联系人: 张股长
- 联系电话: 0857-352445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