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通辽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已由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发改审批字【2016】49号)批准建设,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通辽城东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管委会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通辽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辽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2、项目编号:KG2016A01009
3、项目地点:科尔沁区外环路以东、国道303线以南、通线干渠一杯
4、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近期2万m3/d、远期5万m3/d,污水收集干管21.37公里
5、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干管21.37公里施工监理全过程
6、项目投资金额:10,303.78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有效期内),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配备齐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岗位
3、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分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 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以从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鉴、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务开户许可证原件;
4、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监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包括投标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以报名期间开据为准);
5、拟派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拟配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其中包括本企业注册水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工民建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上述人员证书提供原件(拟派各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6、投标单位需提供由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原件,并无任何不良记录。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且携带彩色复印件两套(备查)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胶装),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受。并提供加盖公章的《 投标报名登记表》两份(格式见附件)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收取时间:招标文件里规定截止时间内(以实际到户为准)。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到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账户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未中标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销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分中心1楼购买。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分中心1楼多功能大厅
开标时统一递交投标文件,并携带招标文件要求(原件)及汇款凭据(原件)另封装被查候审。
六、发布公告媒介: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lzw.net;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城东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管委会
联系人:周梦阳
联系电话:189047522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红鸽
联系电话:1594745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