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工业园区火烧山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2016]56号文件” 批准立项及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2016]121号文件” 批准招标)备案。招标人为新疆准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工业园区火烧山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为纬二路、纬四路、纬五路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580.89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 2.工程规模:纬二路【(k0+000至k1+332.646),西东走向,西起经四路,东至经三路】1332.646米;纬二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控制红线宽18米,设计断面为3.0m(人行道)+6.0m(车行道)+6.0m(车行道)+3.0m(人行道);纬二路:(D110-200供水管网1361米。DN300-400排水管网1510米),纬四路【(k0+000至k0+893.487),西东走向,西起经四路,东至经三路】893.487米;纬四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控制红线宽18米,设计断面为3.0m(人行道)+6.0m(车行道)+6.0m(车行道)+3.0m(人行道);纬四路:(D110-200供水管网1044米。DN300-400排水管网1005米),纬五路【(k0+000至k0+938.263),西东走向,西起现状国道G216相接,东至经三路】938.263米;纬五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控制红线宽24米,设计断面为4.5m(人行道)+7.5m(车行道)+7.5m(车行道)+4.5m(人行道);纬五路:(D110-400供水管网819米。DN300-1000排水管网1656米), |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 | 计划工期 | GZDMDMHGCYYQ201605160601138879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工业园区火烧山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为纬二路、纬四路、纬五路监理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工业园区火烧山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为纬二路、纬四路、纬五路监理招标 | 监理招标; | 2016/06/30至2017/10/30,总工期488天 |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4.其他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 | 四、 | 投标报名 | | | | | | | | | | 1.报名时间:2016/5/17 10:00:00至2016/5/21 20:00:00。 | | | | 2.报名地点:网上 |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 1.领取时间:2016年05月23日至2016年05月27日。 | | | |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监理投标申请人:第二标段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参与建设的企业必须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登记注册分公司或者已通过准东工商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投标;待企业中标后办理注册分公司的手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10:00时— 2016年5月21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监理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2.00万元(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CJ20160451)。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5月17日10:00时— 2016年5月23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 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行号:105885000041;)。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昌吉市北京南路22号州住建局2楼)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监理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新疆准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 | | 联 系 人: | 刘栋 | 联 系 人: | | 赖丽萍 | | | | 电 话: | 18099001725 | 电 话: | | 15199673007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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