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天台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就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JJCG-2016-008(招)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 | 项 | 1 | 6260 | 1、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合作伙伴。中标人将与天台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天台县组建项目公司,中标人拥有该公司80%股权,天台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拥有该公司20%股权(以土地使用权及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方式出资,但不参与分红也不承担亏损等风险)。2、天台县人民政府将与项目公司签订《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取得购买服务费。3、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在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的所有权、使用权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天台县人民政府或期指定的单位。4、本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共计约 6260 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投标报价上限值: 4.1 元/立方米。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二)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三)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资质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以来国内具有2个处理量在0.5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的运营项目【须提供足以证明其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等,否则将视为无效】; 3、其他要求 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需要的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 (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名,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4、如果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必须同时具备1、2、3条件,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方组建)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资商;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5-17至2016-05-2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秀园路秀园小区门口管理房)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6-09 09:30
七.投标地址: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二)开标(地址: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层东侧)
八.开标时间:2016-06-09 09:30
九.开标地址: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二)开标(地址: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层东侧)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1.2E7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天台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
银行账号:1994010104003136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0年1月1日以来国内具有2个处理量在0.5万吨/天以上污水处理厂的运营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足以证明其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安全副经理须附任命文件)、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A、B、C三类人员不能相互兼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需要的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台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峰
联系电话:13958501105,0576-83930735
传真:0576-83930735
地址:天台县行政中心339室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晓彬
联系电话:13989658101,0576-83891588
传真:0576-83884619
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秀园路秀园小区门口管理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天台县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884016
传真:0576-83884016
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飞鹤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