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湖市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及监控系统工程的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平湖市农业排灌技术推广站委托,就平湖市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及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XJXPH-2016-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平湖市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及监控系统工程 | 1.0 | 项 | 30.0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要求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取水计量设备需获得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2.发售地点: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中路136号会计师楼五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09:00。
七.投标地点:平湖市水利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东路152~190号)六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6月6日,09:00。
九.开标地点:平湖市水利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东路152~190号)六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
交付方式: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平湖新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湖支行
银行账号:120408000930023487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取水计量设备需获得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以上要求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022125
传真:0573-85073363
地点: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中路136号会计师楼五楼
平湖市农业排灌技术推广站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13170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电话:0573-850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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