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监理项目(二次)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出的顺发统资【201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全资企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 718万元。服务周期: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全过程的监理(第一阶段土方平整工程监理除外),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和生产制造、设备安装施工、调试测试、试运行期阶段、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及决算、审计完成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完成止。
2.2 项目建设规模: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8亿元,将按照国家最高等级的AAA级标准建设,由国有全资企业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营运。本项目规划要做到超前、高标准、高起点,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及欧盟标准为环保控制标准进行设计建设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规模30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暂定配置4台75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生产线(注:后续如因实际需求,可能更改单炉参数,要求加监理费不能因此变更)、配置2台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注:后续如因实际需求,可能更改单机参数,要求监理费不能因此变更),并配备700吨/日的污泥干化车间(此次为一期污泥干化项目,规模为400吨/日),同时配套技术成熟的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主厂房建筑面积大于2万多平方米,力争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全量化焚烧处理顺德区自产的城市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招标范围: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的整个项目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第一阶段土方平整工程监理除外),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和生产制造、设备安装施工、调试测试、试运行期阶段、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及决算、审计完成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主导建设项目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具体组织对工程项目各阶段进行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档案、结算、决算、审计等管理和控制等工作的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配合做好工程决算和审计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资格要求”规定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4.2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 则选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3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5 月 18 日至2016年5月24 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此表可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报名用)。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是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
6.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5 月30 日 下 午3:00~5:30,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1)号窗口(E、F电梯旁)。
6.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要求: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注意事项:
(1)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递交。
(2)未按本公告时间、地点办理投标报名或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带备资料原件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为人民币500元/份,招标人(招标代理)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的售卖时间。地点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2)号窗口(E、F电梯旁)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0 万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须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否则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同时结果将会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匿名公示;
10.2、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3、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监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10.4、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2)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
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0757-22317882
传真:0757-22237631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13号
邮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传真:0757-28091468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5楼
邮编:51017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22836711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