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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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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1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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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合作伙伴。中标人将与天台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天台县组建项目公司,中标人拥有该公司80%股权,天台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拥有该公司20%股权(以土地使用权及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方式出资,但不参与分红也不承担亏损等风险)。

   2、天台县人民政府将与项目公司签订《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取得购买服务费。

   3、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在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的所有权、使用权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天台县人民政府或期指定的单位。

   4、本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共计约 6260 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投标报价上限值: 4.1   元/立方米。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三)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以来国内具有2个处理量在0.5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的运营项目【须提供足以证明其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等,否则将视为无效】;

   3、其他要求

   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需要的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

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名,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4、如果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必须同时具备1、2、3条件,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方组建)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资商;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秀园路秀园小区门口管理房)。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9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天台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

银行帐号:19940101040031360

银行地址: 天台县人民东路15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下午15时前到帐并到招标人处换取收据。

   联系人:蔡春雷   联系电话:13968584998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投标担保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六、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二)开标(地址: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层东侧),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0年1月1日以来国内具有2个处理量在0.5万吨/天以上污水处理厂的运营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足以证明其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安全副经理须附任命文件)、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A、B、C三类人员不能相互兼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需要的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八、业务联系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  葛晓彬         联系电话: 0576-83891588   13989658101     

     邮编:317200          传真:0576-83884619                  

     采购单位联系人:       洪峰          联系电话: 0576-83930735   13958501105 

     邮编:317200          传真:0576-83930735     

九、监管部门

天台县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3884016

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3930696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zjzfcg.gov.cn

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ttzbtbzx.gov.cn

                             采购单位:天台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6 5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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