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6年上海市对口援建叶城县仓储物流园供水和排水建设项目已由叶发改【2016】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叶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海援建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上海市对口援建叶城县仓储物流园供水和排水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叶城县仓储物流园区宝四路
2.3建筑规模:1、供水工程,铺设安装给水主管网1000余米,含相关配套设施等;2、排水工程,铺设排水主管网500余米,含相关配套设施等。
2.4工程投资额:约200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标段: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监理标段:对应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以上(含丙级)监理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拟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疆外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10年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审核,接受监督。
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报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一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由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及新疆建设网(喀什地区建设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叶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何江武
电话:1580998605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联系人:丁香李玉琪
电话:177995556782302222
传真:0998-2666111
地址: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
招标办地址:叶城县纬三路
监督电话:0998-748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