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东岭锅炉房新建布袋除尘器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东岭锅炉房新建布袋除尘器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ZB2016-1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东岭锅炉房新建布袋除尘器采购及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东岭锅炉房新建布袋除尘器采购及安装工程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工期:按甲方要求
2.5质量要求:合格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全国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报名时需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不亏损)。(报名时需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6有全额的资金垫付能力,本项目无预付款,并须在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3.7有大型仓库进行充足的货源储备,保证供货、施工有可靠的货源保障;并须在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3.8在长春地区有办事处,在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在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须在报名时提供办事处地址.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18日至2016年05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2016年06月07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人
招标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洋联系电话:13134474911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邮政编码: 1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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