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环城大道-光明大道南段改建工程(南环路-纬八路)第三方检测评标结果公示
霍邱县环城大道-光明大道南段改建工程(南环路-纬八路)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HQGC2016050)的评审工作于2016 年5月17日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姓名 | 证书号码 | |||||
1 | 六安市建材建筑质量检测中心 | 575000.00 | 江兵 | A0512060162 | ||
评审涉及投标人的获奖、业绩情况 | ||||||
“重点工程准入材料和产品定点委托检测单位”;六安市市政工程寿春路工程检测;霍邱县长集镇火车站进站路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六安市市政工程嵩寮岩路工程检测;六安市周集路道路工程荣获2014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 ||||||
2 |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站 | 615000.00 | 刘磊 | 03C0010 | ||
评审涉及投标人的获奖、业绩情况 | ||||||
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新家园小区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新家园小区A组团56#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 | ||||||
3 | 安徽金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588000.00 | 何志强 | 03A0200 | ||
评审涉及投标人的获奖、业绩情况 | ||||||
合肥市滨湖区南宁路(庐州大道-包河大道)工程、徐河(井冈山路-徐河泵路)工程、方兴大道(包河大道-福建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
公示日期:2016年5月18日至 2016年5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或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以按规定进行投诉。投诉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霍邱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投诉受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否则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4-602017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方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55411828
投诉电话:0564-2717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