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环保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环保局2016年度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ZTC-G16F-05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05月19日至2016年05月25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ZTC-G16F-055。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环保局2016年度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其他服务)。
- 服务期限:1年。
- 采购预算:80.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项目内容采购数量最高限价广州市南沙区环保局2016年度环保验收技术服务一项人民币80万元备注:(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开标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咨询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8、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5月19日起至2016年06月0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星期三)下午2: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6月8日(星期三)下午2: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陈小姐 |
电话:020-85262454-810 | 电话:020-39053417 |
传真:020-85262454转823 | 传真:020-84986639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59号7F之一房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
邮编:501620 | 邮编:511458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黄埔大道西支行 | |
帐号:3602061009200061972 |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