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605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汉州路北段等8个项目已由天成管经审批【2015】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汉州路北段项目群经理部。本项目拟采购的检查井盖、雨篦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2.1项目概况:
汉州路北段等8个项目由:兴隆83路项目:起于环湖路,止于深圳路北侧,全长约500米。兴隆106路(Ⅲ段)项目:全长约1公里。兴隆35路项目:路起于宁波路(二期),止于环湖路,全长约1.7公里。双简路等项目-正公路以北区域排水工程:起于正兴立交,止于肖家沟锦江入口。汉州路(原江苏路)北段项目:起于武汉路、止于宁波路,全长约1.6公里。厦门路(原青岛路)北段(原秦皇寺23路)项目:起于宁波路,止于武汉路,全长约1.8公里,配套七里沟河道整治长约1.3公里。厦门路西段(大安南路延线-益州大道)项目:起于大安南路,止于益州大道,全长约1.1公里。厦门路(原青岛路)西段(益州大道-湖北路)项目,起于益州大道,止于湖北路,全长约1.1公里。
2.2招标内容:检查井盖、雨篦子,供货期为2016年04月至2017年10月,招标数量见下表(详细型号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备注 |
1 | 球墨铸铁井盖 | 综合 | 套 | 961 |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
2 | 球墨铸铁雨篦子 | 综合 | 套 | 1598 |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
3 | 聚合物基复合井盖 | 综合 | 套 | 1358 |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
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年产检查井盖、雨篦子壹万套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检查井盖、雨篦子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资金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规格不低于本次招标物资最大承重等级)质量检验报告、及主要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14至2016年期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天府新区市政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2014-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认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按此规定方能正确获取到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前提:接受到邀请的投标单位若有意愿参与本次招标,须在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按商务平台网站要求上传文件,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机构联系电话:028-37619889)是否成功报名。如遇网上报名困难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4.2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在完成“4.1条”步骤后,方能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招标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彭山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697 7080 5073 2992
汇款备注:A-HJG一分局汉州路检查井盖、雨篦子标书款。(若字数有限,可简写A-HJG标书款。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
(4)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在完成“4.1条”步骤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水电七局一分局办公大楼707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明、投标申请表原件购买。
4.3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9时00 分至 2016 年6月7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水电七局一分局办公大楼7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一包一投,不得拆包。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发布信息。
7.1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设备物资部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水电七局一分局办公大楼707室
邮政编码:620860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28-37619889
7.2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汉州路北段项目群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双流县正兴镇正兴驿站
联 系 人:邓圣义
电 话:18628301161
邮 箱: 261005875@qq.com
7.3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限公司第一分局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37632267